分手后10000见面礼要退吗

见面礼10000不退属于诈骗吗

如果有一方恶意以结婚为条件,以获取彩礼为目的见面礼10000不退属于诈骗。

根据华律网资料查询显示,在我国若是有一方恶意以结婚为条件,以获取彩礼为目的,给付彩礼后又不结婚的,才能认定为诈骗。构成诈骗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没有恶意,以获取彩礼的,两个人顺利结婚成为一家人的话,见面礼10000不退是构不成诈骗的。

法律上见面礼10000应当退还吗

法律分析:关于见面礼的归属,有两种观点,一种说该见面礼若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所以应该是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进行分割。另一种是,该见面礼是父母在特殊时间的特殊意愿,是赠送给个人的,应该属于个人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应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同时,如果该见面礼为彩礼的一部分,价值较大,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则应当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果赠与时间在婚礼上,作为见面礼赠予的,有其特殊的意义,可以判断为赠与个人所有。其次,赠与的物品若为专用的生活用品,也属于一方的财产。但该见面礼价值巨大,且作为彩礼一部分,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法律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