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预备役有什么规定

预备役是什么意思

预备役,全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

预备役部队是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一支重要力量。以现役军人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士兵为基础,按统一编制为战时实施成建制快速动员而组建起来的部队。

其师团已纳入军队建制序列,授有番号、军旗。预备役部队平时隶属战区军种、军兵种,战时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归指定的战区或军兵种现役部队指挥。公民在服预备役期间,定期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任务,并随时准备应征服现役。

扩展资料:

在古代,中国早就有预备役性质的制度。即每户出一人为"正卒"服正式兵役,其余为"羡卒"服后备兵役。其后,不少朝代都曾实行过兵农结合的制度,丁男忙时耕作,闲时练武,战时出征。

清朝光绪三十年正式建立新军制,将兵役分为常备兵、续备兵、后备兵三种,现役与预备役的区分更加明确。

法国在1794年取得反对外国武装入侵胜利之后,深刻认识到充足的后备兵员的重要性,从而对现役和预备役作了明确区分,正式建立了预备役制度,规定应征入伍的公民须服兵役3~7年,然后转入预备役。

1813年普鲁士将军队分为常备军和后备军,在常备军服役期满后转入后备军;奥地利根据1866年12月28日通过的普遍征兵法,也建立了后备军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备役

什么是预备役?

预备役兵是指依法被确定服士兵预备役人员,即是兵又是老百姓,一身二任、双重身份,具有民、兵一体的特点。

预备役士兵在和平时期,在有民兵组织的单位,参加民兵组织,在有预备役部队的地方编入预备役部队,服士兵预备役,参加预备役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以兵的身份,履行服兵役的义务;参加社会生产劳动是民的身份,履行一般公民的义务。

加入预备役士兵的条件是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军队的条令、条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符合兵役法规定的士兵预备役的年龄,即18-35岁;身体健康。wWw.C@EYOO.COM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 士兵预备役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第一类 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

(一)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士兵;

(二)编入预备役部队的预备役士兵;

(三)经过预备役登记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人员。

第二类 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

(一)经过预备役登记编入普通民兵组织的人员;

(二)其他经过预备役登记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的人员。

预备役士兵达到服预备役最高年龄的,退出预备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备役士兵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什么是预备役

预备役士兵是指依法被确定服士兵预备役人员,即是兵又是老百姓,一身二任、双重身份,具有民、兵一体的特点。

依照法律规定,在年龄、政治、身体适合服兵役而未服现役的公民,以及服现役期满退出现役后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人员,统称预备役人员(包括预备役军官和预备役士兵)。

它分为两类,第一类包括预编到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以及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人员;第二类包括编入普通民兵组织以及其他经过预备役登记确定的人员。预备役既区别于现役部队,又不同于民兵组织,是平战结合的一种形式,是战争初期的首批动员对象,也是应付突发事件,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突击力量。

扩展资料: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提高战时快速动员能力,我国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军情,决定恢复预备役制度,明确提出了武装力量建设实行精干的常备军与强大的国防后备力量相结合的建设方向,并作出了组建预备役部队的决定,在全国有计划地组建一批预备役师、团。

从1983年3月25日,原总参组建动员师(后改称预备役师)以后起,原沈阳军区、原北京军区等单位开始着手组建预备役部队。1983年5月,原总参谋部发出通知,明确预备役部队实行统一编制,有关师、团均授相应的军旗一面,并授予番号,按规定刻制印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备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