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议庭与七人合议庭的区别

三人合议庭与七人合议庭

法律分析: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由法官担任审判长,可以组成三人合议庭,也可以由法官三人与人民陪审员四人组成七人合议庭。 1.三人合议庭 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同权:人民陪审员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2.七人合议庭(法官三人与人民陪审员四人) (1)适用范围: 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2)陪审员的职权:人民陪审员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四条 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由法官担任审判长,可以组成三人合议庭,也可以由法官三人与人民陪审员四人组成七人合议庭。

第二十二条 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三人庭的合议庭陪审员的人数

法律分析: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组成三人合议庭的,可以由法官一人与人民陪审员二人组成合议庭,也可以由法官二人与人民陪审员一人组成合议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三人合议庭的人员构成

法律分析:一般合议庭都是由三人组成的,其中就包括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但如果基层人民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对案件作出审理的话,此时一般就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实行合议制审判第一审案件,由法官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实行合议制审判第二审案件和其他应当组成合议庭审判的案件,由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第二条 合议庭的审判长由符合审判长任职条件的法官担任。

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